扶贫攻坚  慈善助力

扶贫攻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啃下这块硬骨头,是扶贫攻坚的关键。

东润启航奖学金执行标准手册(1)






东润启航奖学金

执行标准手册























东润公益基金会

2022年2月24日





   




一、东润启航奖学金项目介绍          1

二、总则          1

三、资助标准          1

四、资助对象及要求          1

五、资助名单产生流程          2

六、奖学金发放          3

七、监督检查          3

八、反馈          4

九、附则          4




附件1:《东润启航奖学金资助实施流程》          6

附件2: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生汇总表》          7

附件3:《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生抽样调查表》          9


一、东润启航奖学金项目介绍

东润公益基金会长期关注祖国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 区、红色革命老区的教育发展,于2016年设立了东润启航 奖学金项目。

为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东润公益基金会扶贫济困的 服务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东润启航奖学金项目秉承“改 善经济欠发达地区青少年学习条件”的宗旨,长期关注国家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红色革命老区以及城乡留守儿童 的教育发展,让贫困和教育滞后地区的孩子有机会接受良好 教育,帮助改善他们的学习及生活条件,对该地区困境中品 学兼优的学生精准扶贫助学,帮助他们改变自己和家乡的命 运。

二、 总则

1.为保证“东润启航奖学金”项目资助工作在合法、诚 信、公开、高效的原则下展开,依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慈 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东润公益基金会 章程》,制定本规则。

2. “东润启航奖学金”项目执行原则上按《东润启航奖 学金资助实施流程》(附件1)落实。

3.东润公益基金会开展的“东润启航奖学金”项目管理 和资助服务等工作,适用本规则。

三、 资助标准

东润启航奖学金项目资助标准为500元/人,资助人 与最终资助金额以协议要求及实际发生为准。

四、 资助对象及要求

1.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小学、初中、 高中在校学生。

2.学生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 共产党,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乐观向上、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


3.资助对象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条贫困条件:

  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含脱贫不脱政策);

 低保及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市贫困家庭(家庭人

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贫困家庭(家庭人均 收入低于全省贫困线);

 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者。

 孤儿、事实孤儿等。

  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造成父母丧失

劳动能力,或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家庭阶段性经济特别困难 的。

6   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阶段性经济特别困难的。 4.成绩要求:

  小学生成绩由学校根据学生日常表现,进行综合评 价确定。

 初、高中学生由最近一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确 定。

 符合贫困条件的学生,按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资助。

四、 资助名单产生流程

1. 名额分配。 当地慈善会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实施地贫困 学生分布情况,在3工作日内确认东润启航奖学金在各校名 额分配。在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下,重点资助没有任何助学 补助的学校及困难学生。并将分配情况抄送省慈善总会及东 润公益基金会。

2. 初审。 当地慈善会会同教育部门根据上述要求,组织 学校及学生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 生汇总表》(附件2)。当地慈善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确定 拟资助学生名单,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加盖公章的《东润 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生汇总表》至省慈善总会。

3. 复核。 省慈善总会在3个工作日内对学生资料进行复 核,并抄送东润公益基金会,共同确定资助名单。同时将拟


资助学生名单盖章原件邮寄东润公益基金会。

4. 公示: 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展板进行 公示,公示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文中须注意保护学生 隐私,须注明当地慈善会、省慈善总会及东润公益基金会监 督电话。

五、 奖学金发放

1.东润启航奖学金发放统一采取银行转账划拨的方式 进行。

2.东润公益基金会将在审核通过《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 助学生汇总表》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一次性拨付至 省慈善总会的账户,省慈善总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款 拨付至当地慈善会。

3.当地慈善会在10个工作日按最终确认名单将500元 东润启航奖学金通过学生提交的银行账户足额拨付,并将加 盖财务章、银行结算章的所有学生划款明细复印件上报省慈 善总会及东润公益基金会。

4.省慈善总会、当地慈善会联合当地教育部门根据实际 情况共同组织一场东润启航奖学金发放仪式,邀请受助学 生、家长及相关捐赠方参加,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并将发 放仪式的情况和现场照片反馈东润公益基金会。

5.每所学校均需组织一场东润启航奖学金发放仪式。

6.东润公益基金会将统一制作东润启航奖学金证书及 信件,由当地慈善会或学校盖章后,颁发给受资助学生。

六、 监督检查

1.东润公益基金会将对省慈善总会、当地慈善会、学校、 老师及学生等各方进行进行不定期检查(包括现场检查)。

2.省慈善总会需对项目实施地区的具体落实进行检 与监督,及时了解资金到位、使用和落实情况,督促受资助 地区、学校加强资助金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填报信息是否真实。

  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协议以及本手册的规定用途;

  资助款是否落实到受资助学生身上,是否有截留、

挤占、挪用资助款的情况;

4.各方将通过随机电话抽查及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 查。当地慈善会及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家访、实地考察,考 察比例不低于10%。省慈善总会电话抽查比例不低于5%。实 地考察及电话抽查后,提交《东润启航奖学金受资助学生抽 样调查表》(附件3)。东润公益基金会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 电话抽查及实地考察。

5.接受资助学生的名单、受资助金额由省慈善总会在相 关媒体或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分清责任,对 留、挤占和挪用资金,擅自变更资金使用方向的,严肃处理、 追究当事人和有关方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反馈

1.省慈善总会应及时将项目进展、相关文件及活动组织 情况反馈至东润公益基金会。同时可组织学校、班主任适时 反馈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

2.省慈善总会应挖掘、提供受资助学生积极向上的典型 案例不少于5例,并配合东润公益基金会进行宣传。

3.学生可自愿通过感谢信、画作、视频等形式向东润公 益基金会反馈学习、生活等情况。

八、 附则

1.本规则的解释、修订及废止权归东润公益基金会。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东润启航奖学金资助实施流程》

附件2: 《东润启航奖学金拟资助学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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